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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开发管理处
来源: 时间:2012-6-7 16:12:35 作者: 点击:
科研成果开发管理处工作职责
1.科技成果开发管理处对所属实体监督管理,制定承包合同,完善经营开发方面的规章制度,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、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。
2.代表农科院对所属房屋、土地统一对外招商招租,及时回收承租费,并上缴院内财务。
3.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开发。
4.负责科技成果开发管理处所属实体及无课题科技人员、失地工人的管理。组织所属人员,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,制定学习计划,安排学习内容,组织好每周五政治学习。
5.完善承包合同,为各实体搞好服务,积极增加创收门路,及时回收承包费,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,确保开发创收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6.协助人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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